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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五抓五重】福州:建立“1+X+Y”机制 部门齐抓共管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2018-07-18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抓标本兼治,重在推动建章立制。去年以来,福建省福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省纪委“五抓五重”要求,常态长效推动建章立制工作,一方面推动各级党组织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始终,另一方面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执纪监督中,做到有法可依、有纪可循。

  6月15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来到辖区内大型超市、酒楼开展节前督查,督查组一行主要查看了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是否有在商场超市购买预付卡、饭店酒楼公款吃喝的行为,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集中督查。

  “以往一说监督就觉得是纪检部门的事,但‘1+X+Y’机制出台后,我们作为‘X’部门都要发挥各自职能监督作用,站在管党治党的高度,既管业务也管监督,不断强化职能监督作用,实现关口前移,推进协同监督工作。”谈及市场监管系统内正如火如荼开展的节前督查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福州市推行的“1+X+Y”工作机制,“1”即指市纪委站在“监督的再监督”高度,发挥主导作用,对市直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督查;“X”指市直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作用和管理权限,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查和推动;“Y”则指各县(市、区)纪委和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作为市纪委“1”的拓展和延伸,由各县(市、区)纪委、市直单位纪检组(纪委)对各乡镇(街道)、各县(市、区)直单位和市直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进行督查。

  “1+X+Y”工作制度的确立,意味着福州市多部门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的格局开始形成,监督力量大大增强。

  “通过修订完善“1+X+Y”工作机制,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廉洁纪律督查工作,我们进一步厘清了财政、审计、人社、市场监管、国税、地税、公安、机关局、外侨办、总工会等‘X’部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责任。”市纪委党风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与此同时,市纪委进一步规范了“X”部门发现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对单一违规问题、疑似违纪问题、既有违规又有违纪问题以及涉及纪检干部的疑似问题线索,实行分类处置移送,避免问题线索流失。

  而县(市)区纪委、派驻市直部门纪检组则发挥“Y”部门就近监督优势,通过自查自纠、平行互查、下查村居等方式,在全市上下形成层层督查、环环相扣的立体式督查网络。

  齐抓共管之下,有效倒逼各级党委、党员干部主责落实。落实“五抓五重”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5起,处理3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6人。(福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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